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是高院、高检、最高法解释刑事诉讼法的指导性文件,对于具体刑事案件的审理有重要的指导作用。最新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中对于证据的约束力作出了新的规定,具体分析如下。
依据最新的司法解释第913号,证据的约束力分为初审阶段、二审阶段、再审阶段三个不同的阶段。初审阶段和二审阶段,法院对于各方提交的证据,以及未提交而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,均负有审查的职责,证明标准为“认定其存在的确凿性证据”,即需要有相当充分的证据予以支持。而再审阶段,对于新的证据,证明标准要求更高,必须达到“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据”,即对新证据的存在和性质,需要作出更高的证明要求。
这一规定是对刑诉法中证明标准的补充和进一步细化,对于各级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有非常明确的指导作用。同时,也提高了证据的审查标准,对于维护司法公正、保障当事人权利都十分重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