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国税总局最新通知,2021年1月至3月期间的个人所得税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。为让广大纳税人及时、准确地缴纳税款,避免罚款和滞纳金等不必要损失,国税总局特别提醒各地税务部门,要做好资料审核和申报服务。同时,全国各地也将加大宣传力度,鼓励纳税人按时完成申报、申报合规合法。
根据国家税务总局、财政部联合发布的通知,4月20日前完成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、增值税申报的纳税人,可享受税款减免优惠,减免的税款将在201年度结算时退还纳税人。
此外,国家税务总局也将在4月10日至4月30日期间开展税务咨询、课堂讲座等系列宣传活动,方便纳税人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申报流程,提高纳税人的申报合规率。
完成税款申报和缴纳是每个企业和个人的重要义务和责任。大家要时刻关注最新的政策和通知,并积极参与税收宣传和培训活动,携手共建和谐纳税生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