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益事业单位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,具有社会公益属性,独立核算、自负盈亏、自主运作的事业单位。由于其具有公益性质,又不以营利为目的,因此其获得利润的方式和私营企业存在差异。
公益事业单位通常是由政府依法设立的,也可以是社会团体、社会组织、企业等依法发起组成。与纯粹意义上的国有企业不同,公益事业单位必须兼顾"公益"与"事业"两个属性,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达到平衡。
通常情况下,公益事业单位由法人代表统领运作,领导班子中除了法人代表,还可能包括副法人、数名领导干部、部门负责人等。公益事业单位还需要拥有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,工作人员通常按照职级等级制度进行薪酬的确定,但是不得举债,不得随意分配工作薪酬以及其他资产。
公益事业单位为社会提供了各种公益服务,例如防治传染病、安全检测、环境保护、文化教育、体育训练、农村建设等等。因此,公益事业单位在维护社会稳定、增进公共利益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