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督察的法制化、规范化和制度化,近日,新修订的《公安机关督察条例》正式出台。新条例从加强督察工作的组织领导、明确督察主体、规范督察程序等方面对公安机关督察进行系统化的规定,为建设更加法治化、规范化的公安机关提供了有力保障。
根据新条例,公安机关督察主要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务和行使权力情况、法制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案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同时,在检查中,督察机关将按照法定程序,采用询问、调阅档案资料、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,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合法合规的处理。
此次修订的新《公安机关督察条例》体现了国家依法治国、依法行政的宗旨,旨在建立公安机关行政权力的制约和对公安机关行政行为的监察,维护公民权利,防范和纠正违法行为,平衡各方权益,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