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伤保险是中国劳动者的必备保障之一。在离职的时候,有些人会想到是否可以把工伤保险的保障期延长,但是实际上,工伤保险在离职后是不能再进行验证期的。
所谓验证期,指的是在工伤保险启用后一年内,雇员出现的与工作有关的事故或职业病,企业应该给出一定的经济赔偿。因此,很多人认为被解聘后手中依然有几个月的验证期,但是这是错误的。
如何理解工伤保险的启用期呢?一般来说,工伤保险的启用期是指在用人单位正式为雇员投保时开始计算,而且并非是雇佣合同开始的日期。对于全国统一的个人工伤保险来说,起效时间一般为投保日次日零时。也就是说,如果被解聘的时间在启用期内,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赔偿的。